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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章(第1页)

“我们这座小庙,可容不下你这座大佛。”

她笑着跟白至秦说话的时候,一直没忽略掉旁边一道如芒在刺的眼神。

裴昭困惑地望着她,沈兰硬着头皮道,“阿昭,今日累坏了吧,兰姐买了点小酒,犒劳犒劳你。”

小蕙只要看见吃的东西,基本就能自发屏蔽掉周边情形,这会光自己不大好意思。

便先给白至秦夹了块排骨,自己吃得不亦乐乎。

沈兰自觉不是小气的人,她也捉摸不透自己为何方才要与裴昭置气。

裴昭是好心,何况,她可是一店之长,哪有跟员工不对付的道理。

统共就这么几个人,再不团结,这个店就成一盘散沙,还怎么长足发展?

这会倒酒,算是赔罪。

只是碍于身份,不好意思说出口罢了。

裴昭脸色有些苍白,“兰姐……我平日不饮酒,恐影响做工。”

沈兰浑不在意地“嗨”了一声,“这有什么的,你听兰姐一句劝,人生得意须尽欢,这才是硬道理。”【注1】白至秦正狼吞虎咽,闻言目不转睛地看着沈兰,佩服道,“恩人,你好有才……”

裴昭心不在焉地看着眼前这杯酒,不知在想什么。

沈兰一口酒喷出来,她好言好语地劝诫,“白少爷,你想留在这里的决心我已知晓,以后切勿再提。”

白至秦幽幽叹气,换上一副“对牛弹琴”的表情。

沈兰说着,便用余光瞄裴昭。

不会吧不会吧,一个男人,真的不会这么小气吧?

她都到这地步了,还敢不接受?

男人,欲迎还拒?

裴昭面色平常,笑了一笑,落在沈兰眼里,不知怎么,就掺了些凄凉的味道。他仰头,一饮而尽。

“多谢兰姐。”他道。

沈兰顷刻松了一口气,他们又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啦。

几人吃过之后,沈兰收拾碗筷,径直去了厨房洗刷。小蕙先开始还拦几次,后来见沈兰语气坚决,便渐渐地也不再询问。

厨房,几乎是沈兰自己的地盘。

沈兰刷碗的时候,瞧见原主的手细腻无匹,说不羡慕是假的。

她家里条件不好,她爸走得早,她妈从小一个人抚养她长大。

为了让她妈不那么辛苦,沈兰很小时便四处打工。同龄人都热衷于做美甲的时候,她的手早就磋磨得没个样子,不过看习惯了,也就那样。

这会原主肤如凝脂的手也要被她糟蹋,沈兰是有些歉意的。

沈兰想到什么,便问系统:“可否提供浏览器查询功能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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